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醫療保障局,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,省直三行業醫療保障管理部門,省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:
《國家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<國家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(2024年)>的通知》(醫保發〔2024〕33號)規定,原則上不得以談判藥品轉為常規目錄管理為由將其調出“雙通道”和單獨支付范圍。根據上述政策規定,為方便參保人員購藥和各市執行,現將納入“雙通道”管理的談判藥品(含競價藥品、轉為常規藥品的談判藥品)列表明確如下(附件)。同時,定點零售藥店銷售談判藥品,需遵守藥監部門規定的經營范圍。
河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
2025年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