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6月27日,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《關于規范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》,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。
一、通知出臺背景
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等8部門《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》(醫保發〔2021〕41號),國家醫保局印發了《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(試行)》,按照相關要求,結合我省實際,對現行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重新規范整合。
二、主要內容
(一)新增“門診診查費(普通門診)”等3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,設立19項加收項,1項擴展項。
(二)停用“普通門診診察費”等54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。
(三)原新建及改造病房相關收費標準同時廢止。
(四)明確了新的知名專家認定條件為“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省政府特殊津貼、兩院院士、國醫大師、國家名中醫、省名中醫”等,不以“醫學會專科分會主委、醫師協會專科醫師分會主委、省級衛生健康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”等社團職務、榮譽稱號作為知名專家的認定依據。
三、執行時間
自2025年8月1日起執行。